法律

国家占地赔偿款迟迟不给如何办

  一、国家占地赔偿款迟迟不给如何办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二、国家占地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

  征地补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六个月。小编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国家占地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包括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造成的土地所有者投入损失和收入损失的补偿。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补助是指以土地为主要生产手段,在取得国家建设集体土地后获得生计来源的农业人口的补助。青年作物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一次性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