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其监护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致人损害时,用人单位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致人损害时,接受劳务的一方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时,生产者和销售者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污染者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以及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二、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规定:
1、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它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都推定其有过错,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种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