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价格欺诈十种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价格欺诈十种表现形式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十种表现形式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数量与价格不符。

  这些行为都是商家利用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二、价格欺诈的赔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1、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赔偿五百元。

  3、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权利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做出了详细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还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如果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还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等。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享有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