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返还多少
一、农村土地征收返还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的返还金额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政府确定的具体标准来计算的。
1、具体的补偿款标准可以参考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区片综合地价。
2、这个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3、除了土地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这些费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补偿规定与法律依据
补偿规定主要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3、对于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三、征收程序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当需要征收土地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4、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相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5、申请土地批复。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后,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6、发布征收公告、下达安置补偿决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并对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人作出补偿安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