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抽检食品不合格怎么处理好

  一、抽检食品不合格怎么处理好

  1、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制定食品召回计划并实施召回,排查不合格原因并整改,对召回的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2、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如果企业不能够确保生产的产品持续合规合标,就不能恢复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公布风险防范措施和核查处置结果,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抽检食品不合格怎么处罚

  抽检食品不合格的处罚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抽检食品不合格商家的权利是什么

  1、可以提出复检申请。

  小编提醒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检验结论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

  (2)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3)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4)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5)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不予复检的其他情形。

  2、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依法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1)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对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