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应如何惩处
一、恶意透支应如何惩处
恶意透支信息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这一行为的惩处,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量刑标准。
1、根据这一条款,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如果数额较大,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恶意透支行为认定
1、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
2、而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这种行为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主体要件: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
(2)主观要件: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
(3)客观要件:恶意透支的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二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
三、恶意透支的法律责任
恶意透支行为作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法律责任主要依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来确定。
1、根据该条款,恶意透支的持卡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恶意透支行为的具体数额标准和情节严重程度也是确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3、如果持卡人在透支后确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客观上不能归还的,基于刑法的谦抑性,不应作犯罪处理。
因此,恶意透支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