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法典担保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的民法典担保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新的《民法典》关于担保内容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核心权利,即担保物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民法典担保权设立条件
在《民法典》中,担保权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
1、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且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2、担保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生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三、民法典担保内容实现方式
在《民法典》中,担保内容的实现方式主要根据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1、担保物权人在担保期间内,如果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如果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些规定为担保内容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