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包括什么
一、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包括什么
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职权,这些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股东会还可以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进行决策等。
股东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
如果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权利及行使
作为公司股东,他们享有一系列的权利。
1、股东有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这是他们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的基本权利。
2、股东可以显示其身份,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股东还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这是他们参与公司决策的重要方式。
3、股东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在特定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4、如果股东认为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存在瑕疵,他们有权请求撤销或确认这些决议无效。
5、股东也有权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这是他们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6、股东还可以行使查阅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7、股东还有参与重大决策权、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等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了股东在行使查阅权时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1、如果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3、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股东承担的责任
作为公司股东,他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股东应当对公司和其他股东保持诚实信用,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股东应当按时缴纳认缴的出资额,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3、股东还需要遵守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股东还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股东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范围内的债务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和权益所有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他们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滥用权利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