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有什么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有什么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有:
1、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
3、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期限被延长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要交钱吗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不花钱,因为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我国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意味着什么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意味着行政复议期限的延长,同时表明申请事项的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超出该期限,申请人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