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诉讼的诉讼费如何缴纳
一、知识产权诉讼的诉讼费如何缴纳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三条进行规定。
1、对于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交纳的诉讼费为500元至1000元。
2、若案件涉及财产纠纷,则根据争议金额的不同,诉讼费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交纳。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按照上述标准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二、起诉及举证材料
1、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起诉时应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起诉书应详细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以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其诉讼主张。
4、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并由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签字盖章。
三、诉讼费结算流程
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结案后需要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结算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分摊比例;
3、在案件结案后,当事人需要到财务室进行诉讼费用的结算,多退少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