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去当地吗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去当地吗?

  一般不需要,强制执行需要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一)申请执行人应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法院通知应按时到场,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二)申请执行人应主动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线索,及到期债权、可得收益,或另有诉讼案件等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情况表”;

  (三)执行中,如发现法院冻结、查封的财产被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有其他紧急情况,申请执行人须及时与法院联系,告知有关情况。

  三、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五、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六、强制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