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悬赏公告

  一、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悬赏公告?

  准备以下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不执行悬赏公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不执行悬赏公告法院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四、强制执行中止的法定情节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五、不执行悬赏公告不能强制执行哪些财产?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