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离婚的小孩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时,对小孩的处理是:

  1、就小孩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分配。

  2、就小孩抚养权归属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参考子女的年龄性别、父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抚养权。

  一、两周岁以内的小孩由母方抚养,但下列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小孩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小孩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小孩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到八周岁的小孩按照有利成长的原则判决,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1)该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该方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小孩的;

  (3)小孩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小孩随其生活对其成长有利且对方不宜与小孩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小孩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小孩与其共同生活,但小孩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

  在有利于保护小孩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小孩的,可予准许。

  三、八周岁以上的小孩可以征求小孩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