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鉴定级数相关问题?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

  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3处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