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费用怎么算?

  一、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费用怎么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4、申请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6、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民事纠纷发生之后,若是纠纷当事人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那么除了需要收集证明纠纷存在的证据之外,还需要先自行判断一下纠纷的类型,这是由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被法院受理后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而财产类型、非财产类型纠纷诉讼费的计算方法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