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嫌挪用资金罪可销案吗

  一、涉嫌挪用资金罪可销案吗?

  涉嫌挪用资金罪,是不能随意销案的,刑事案件销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例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资金罪立案后可以刑拘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挪用资金罪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挪用资金罪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总的来说,如果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正常情况下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刑事犯罪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不是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就可以随意销案的,对于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嫌疑人来讲,如果可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对量刑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