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民打官司诉讼费要多少钱?

  一、打官司诉讼费要多少钱?

  打官司诉讼费要多少钱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来进行判断,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规定是什么?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

  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遇到了一些纠纷没有办法私底下解决的话,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很多的人会担心打官司需要缴纳很多的费用,但实际上法院在收取诉讼费用的时候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也就是有比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