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日常生活中,财产损害纠纷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的。在双方当事人就财产损害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时候,此时就需要通过一些途径进行解决,比如诉讼。那么当事人一方该如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释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为财产受到损害,权利人请求赔偿损失的纠纷。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法律适用

  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四、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題

  应当注意,赔偿损失是最为基本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损害赔偿。所以,此处所指财产损害赔偿,是指物权受到侵权后的损害赔偿,主要是《民法典》意义上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