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工伤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工伤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工伤事故赔偿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事故赔偿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住院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

  3、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