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钱不还的如何处理

  一、欠钱不还的如何处理

  遇到欠钱不还的,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不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钱不还的可以怎么处理

  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