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债人死亡,债权人怎么维权

  一、欠债人死亡,债权人怎么维权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欠债不还玩失踪,债权人怎么做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当发现债务人失踪的,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施,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债务人失踪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时原告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依法作出判决。缺席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此外,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