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一、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具体如下: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违法违章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合法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③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④必需经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共有房屋的无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

  (4)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房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租房电子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

  2、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这份电子合同才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租房行业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就看是否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一般第三方电子合同都能安全合法合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