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不成功就不能从轻处罚了。

  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

  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做无罪辩护的难度本身就非常的大,律师如果不是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话,肯定不会轻易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本人也应该非常清楚,无罪辩护不成功可能会承担的法律风险。

  刑事案件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