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人双方协商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无证驾驶撞人双方协商的效力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尚未达到触犯刑法的地步,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此时就是单纯的民事赔偿,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协议确定,具有相当高的法律效力,是解决一般交通纠纷的不二选择。但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已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如在协议中约定不再追究责任是无效的,但可以认为是受害方对肇事者的谅解,即刑事谅解,这对承担责任的事故方是减轻刑罚的重要方式,因此不容忽视。
二、什么是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