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根据一定的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能够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取得继承权,并依法享有继承死者财产的权利。在法定继承制度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不仅决定法定继承在什么范围内进行,而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也影响着遗嘱继承人的确定。因此,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制度的关键。

  现代各国继承立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都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基础(还有少数国家兼采扶养关系),但各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广狭不一。我国采取亲属继承限制主义来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瞻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