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身损害赔偿是按起诉还是事发时计算诉讼时效

  一、人身损害赔偿是按起诉还是事发时计算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争议是按事发时计算诉讼时效的,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人身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四、人身损害赔偿争议起诉后原告有哪些权利?

  1、有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4、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5、选择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8、对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9、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10、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可见,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如果在起诉之前没有其他任何的维权行为,并且距离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已经超过三年,虽然法院也会立案,可是,诉讼时效届满就意味着原告很有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被告方一般会针对诉讼时效问题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