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房夫妻离婚如何分配

  一、拆迁房夫妻离婚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时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适用专属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双方都有分割的权利。而且拆迁安置房大多是有房产证的,跟市场上其他的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不过,不一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拆迁房都是共有房产,比如被拆迁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也是个人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