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不动产所有权能否约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效力

  一、民法典中不动产所有权能否约定

  民法典中不动产所有权能进行约定。对于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当事人不得自行规定,应当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转移,属于流押或者流质条款,该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效力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能进行约定,对于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当事人不得自行规定,应当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转移,属于流押或者流质条款,该条款无效,具体的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