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肇事逃逸未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一、肇事逃逸未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未致人受伤的,一般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未致人受伤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肇事逃逸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就算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也应该下车查看并积极处理,比如车辆发生刮擦,正常情况下要先确定了事故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事故发生以后逃逸,后期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的,也会被交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