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经营的厂房拆迁能否获取赔偿

  一、未经营的厂房拆迁能否获取赔偿

  厂房未实际经营的,征收厂房时,如果厂房是合法的建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没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

  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未经营的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房屋是合法的建筑,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中没有停产停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