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有权撤销合同吗
一、委托人有权撤销合同吗
委托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委托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怎么转委托才合法有效转委托要合法:
一般情况下,受托人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代办事宜后,是不能擅自将代办的事宜再转委托给他人代为行使办理的。
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也不合法。
委托人在发现此类情况时,是可以要求解除委托合同,甚至追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的。
同时委托人也不对接受转委托的人的行为负责,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最终由擅自转委托的受托人承担。
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受托人进行转委托必须要合法。
简而言之,就是受托人在转委托时应该要征得委托人同意。
转委托要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转委托要合法,原则上只要事先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就可以了,一旦转委托经委托人同意后,委托人就需要对接受转委托的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在征得委托人同意时最好使用书面形式,方便保留证明,当有需要的时候,能作为证明材料。
在司法实践中,转委托一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转委托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
2、转委托原则上应当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
受托人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委托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而转委托的,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均依法产生转委托的法律效力。
4、受托人只能在其享有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向他人转委托其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但不得超过其代理权限。
5、接受转委托的人实质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不是受托人的代理人,故接受转委托的人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受。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委托合同后,委托人发现委托合同有欺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形时,委托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