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

  一、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

  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而动物是不是物权的客体,目前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而实施中,一般认为动物不是物权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物权的效力

  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

  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

  2、物上请求权。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上请求权,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

  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权利的实现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

  如果有他人干涉的事实使物权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危险时,必然妨碍物权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法律就赋予物权人请求除去此等妨害的权利。

  可见,物上请求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权、对世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性质而发生的法律效力。

  它赋予物权人各种请求权,以排除对物权的享有与行使造成的各种妨害,从而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

  而动产是否属于物权的客体,民法典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而实施中,一般认为动物不是物权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