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董事会是做什么的

  董事会的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