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他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侮辱诽谤他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力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侮辱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诉讼,采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决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告诉才处理”,并不是说不告诉不构成犯罪,而是说不告诉对这种犯罪就不提起诉讼。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
2、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二、网络诽谤如何认定?
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情节严重”。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
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很明显,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都在于给他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被法庭确认为构成了侮辱罪,或者是诽谤罪,那这就不仅是简单的治安管理能够处罚的事情了。肯定在这整个过程当中,受害者的精神,生活和工作都是接近于崩溃的,有些诽谤的做法,通过语言暴力导致受害者难以承受甚至自杀的后果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