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轻微伤一定要拘留吗?
一、构成轻微伤一定要拘留吗?
1、构成轻微伤一定要拘留吗,答案是否定的。家庭纠纷轻微伤可能存在着行政拘留。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不再处罚;如果调解不能罚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
2、拘留或罚款:
(2)治安处罚由县公安局决定,而不是由要不要追究的问题。
(2)拘留时间超过五天且不到十天。如果受害者是残疾人或未满十四岁的人,则拘留可能超过十天且不到十五天。
(3)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4)可判处羁留及罚款。
其依据是:“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五天以上的拘留,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天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上,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殴打他人;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人;
(3)反复殴打,伤害他人或同时殴打和伤害多人。
3、立案程序:写起诉书,携带身份证和有关证据(对方当事人打架的证据、治疗费用的证据等),到法院立案法院申请立案,等待法院通知参加审判。
二、刑事处罚规定是什么?
1、轻伤、重伤案件经法医检查后,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方式极为残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其他情况下另外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实施。综上所述,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由证据证明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是鼓励和解的案件。因此,只要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的申诉,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确实是轻微损害,一般只要有赔偿协议和强制执行,一般不被判刑。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与对方协商赔偿。
三、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查关押,最长也可达7个月;如是行政拘留则最多15天。如触犯刑法,被检察院起诉,需要判刑入狱。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请委托律师为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询问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