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根据规定怎么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根据规定怎么构成非法拘禁罪?

  1、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三、非法拘禁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从重处罚。

  四、涉嫌非法拘禁罪可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涉嫌非法拘禁罪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六、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