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具体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专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少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都会为子女购买房屋,若购买的时候并没有明确表示是买给自己孩子的,那么就认为房屋是赠送给待结婚双方的。如果父母购买房屋时支付的首付,而不是房屋的全款,后期男女结婚后共同还贷的,认为此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