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查封后对股东影响是怎样的
一、股权查封后对股东影响是怎样的
可能被法院将股权拍卖或者享有分红等权益。法院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或者在执行阶段对债务人享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股权被查封后,被查封股权的债务人就不能擅自转让股权了。对债权人而言,在查封期间,如果查封股权所属企业分红的,则债权人有权享有取得分红利益的权利,如果具备股权拍卖条件的,法院将依法拍卖该股权,将拍卖所得价款充抵债权人的债权,有剩余的,应返还给债务人。
1、股权被冻结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案外人在股权被冻结前已经取得股权的所有权的,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2、法院冻结估分有限公司的股权,无需得到工商局的协助执行。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其所持有的股权,不属于工商局的管理范畴。
3、股权被法院冻结查封后再次转让,在协议未生效之前,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换言之,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案外人并变更股东名册的,不可排除强制执行。
4、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不影响公司股东请求司法强制解散公司。
股权查封冻结对于股东资格不产生影响,因此对于股东请求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也不产生影响。
5、股权被冻结的目的是为了限制股权变动,但是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法院对于股权的限制是一定期限内的限制保全措施,限制被查封冻结的股权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但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
6、公司股东股权冻结后,公司办理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的行为会被限制。
7、第三人购入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的股权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其原因在于,法院对涉案股权作出查封、冻结裁定以及协助执行通知经工商局接收后,便具有了公示效力。因此,第三人无法视为善意不知情人,如果其声称却不知情,也会视为违反注意义务而不能将其视作善意第三人,故不能善意取得股权。
二、股权查封和冻结的区别
1、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2、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有股权不一定会有分红的,但是只要公司正常营业,然后处于盈利的情况,股东都是会有分红的。分红是根据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计算的。股权虽然被冻结了,但是完全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