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自愿认罪?对量刑有什么帮助?

  一、自愿认罪的概念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三、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四、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律师提示】

  ①当庭自愿认罪不属于“部分连乘”量刑情节,而属于第二类量刑情节。

  ②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不适用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五、量刑的基本方法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六、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七、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15、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了什么是自愿认罪?对量刑有什么帮助?因为自愿认罪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这样是可以帮助你量刑的,而且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话对于量刑也有一定的帮助,这一点大家需要特别的弄清楚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