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判吗?

  很多离婚起诉人认为在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多次进行离婚投诉就能达到想要的结果。其实不然,法院判决离婚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在达不到判决离婚的标准前,再多次的离婚起诉都是无法达到效果的。下面小编我将针对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判吗的这一问题整理一些与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判吗

  1、主要事实依据:

  (1)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但是不否破裂却又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除《民法典》规定外,其他情况法院根据双方情绪和当事人表达等实际情况自由裁量,裁决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2)双方无有和好可能:

  双方有无合好的可能,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原则上通过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双方是否存在合好的可能:

  a、夫妻双方的矛盾是暂时性的或根本性的,有无调和可能;

  b、起诉离婚一方的态度是否坚决,如其不愿意调解且态度坚决,一般无合好的可能。

  (3)是否能够“案结了事”以及诉讼的次数: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后,许多争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且双方矛盾有可能更加的激化,甚至会导致社会事件或悲剧,这是法律的观点和社会现实的矛盾,法院会充分考虑社会实现问题,而不判决离婚。如起诉一方多次起诉离婚,一是表明其离婚的坚决和决心,也表明了双方在感情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起诉次数越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越大。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以上就是小编我为您整理的内容,在读过全篇后相信大家已经对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判吗这一问题有了答案。在达到相应法律法规提供到标准后,无论之前离婚投诉失败过几次都不还是投诉者成功离婚的障碍,反之,达不到标准,那么之前已经起诉过几次都不为你的起诉提供任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