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拒不执行还钱怎么办?
一、担保人拒不执行还钱怎么办?
1、担保人拒不执行还钱可以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先尽量协商还款,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解决。当然在起诉之前也得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以及对应的材料,一般起诉的对象是债务人,而不是担保人,所以要在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2、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延迟利息;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二、担保人可以用宅基地抵押吗?
1、担保人不可以用宅基地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担保人若是不承担还款的义务,其用作抵押的财产可能会被法院拍卖,拍卖所得的财产,将会被用来偿还债务。如果被担保人名下并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中止执行,待其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之后,再继续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