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民众对行政行为有争议的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是民众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如果作为法官知法犯法,故意枉法裁判,这种做法一方面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另一方面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