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随着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传播与复制的途径及工具也在不断的改造,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也随之变的形式多样。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当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发生时,处理案件有关情况又是怎么样呢?下面就其中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这一问题进行回答。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