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合同关系仲裁条款会失效吗

  一、解除合同关系仲裁条款会失效吗

  解除合同关系,仲裁条款不会失效,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

  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成立后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