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是什么的呢

  一、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是什么的呢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

  (一)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二)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暴离婚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离婚需要收集的证据如下: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上海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没有证据能离婚吗

  家庭暴力没有证据能离婚,想要离婚的夫妻,一般都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离婚。法院收到起诉后,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审判,法院根据证据以及调查的结果进行判决,符合离婚条件的就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