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效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效力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它可以作为法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判决的依据;如果其经过法院审查被采信为证据的,可依据其查明的案件事实,划分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么去赔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外的部分,利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为受害人争取权利。并且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划分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一个证明责任分配的证据,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则依然可以分清各方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