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怎么确定呢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怎么确定呢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确定方法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4、组成仲裁庭;

  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

  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