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般来说刑事诉讼如何起诉

  一、一般来说刑事诉讼如何起诉

  刑事案件起诉为:

  1、确定管辖法院;

  2、人民法院进行庭前审查,需要审查的内容为一般事项和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

  3、法院开庭审理;

  4、补充起诉;

  5、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三、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人并没有和解的意愿,即便被害人愿意和解,认为也不能和解。被害人同意既包括被害人主动提出和解,也包括被告人提出和解后,经征求被害人意见,也得到其同意的情况。

  首先,法院受案后,应审查是否符合和解的条件,凡是符合的都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和解。

  其次,法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当事人和解提供必要的协助。

  再次,法院对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应对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确认。

  最后,当事人可要求法院主持和解,并在法官的指导下达成和解协议。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有相关条件的,只有符合公诉转自诉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才允许公诉案件转变为自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公诉转自诉案件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如果双方有意达成一致意见,对相关矛盾和纠纷的认定可以达成和解的,司法机关可以准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