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双方当事人关系与夫妻关系的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然后向民政部门提交来办理这方面的手续的,这是属于符合法律关系的规定,但是离婚的时候,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就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关于全职妈妈的离婚补偿费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全职妈妈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所以离婚时可以请求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中,离婚子女抚养费用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