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和条件有什么

  一、转继承适用的范围和条件有什么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和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有关转继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转继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会发生: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接受转继承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且继承的份额是原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